寄賣是貿易信託的一種。委託人將自己欲出售的物品交付受託人,讓其按指定價格代為出售。寄賣的物品可以是委託人生產的產品,也可是已使用過的其他物品。寄賣對委託人擴大產品銷售、處理閒置財產或得到急需的資金有積極作用。寄賣時,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寄賣協議、規定銷售價格; 受託人按協議要求代其出售,並按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或規定的其他方式收取一定的手續費,但不負在協議期間是否售出的責任。